1. 如有叔舅姑姨为澳洲公民、永久居民或新西兰公民,则该叔舅姑姨的资金可为留学资金。
对比原政策:2001年7月1日留学新政策刚出台时,只有申请人本人、配偶、父母及其(外)祖父母的积蓄可算作申请人的留学资金。
2002年11月1日,范围扩大至兄弟姐妹。
2. 570、572和575签证的申请人,也可以贷款作为其留学资金。
3. 引入最高资金期限概念。新政策针对申请570、571、572、573和575签证的申请人,只需要至多三年的学习生活费用,但针对574
(即读硕士和博士课程)签证的学生,则原有政策维持不变。
对比原政策:申请人须提供具有在澳洲所学课程期间所需资金总额的证明。
4. 今年7月1日以后,申请授课式硕士课程的学生按573类要求,需要提供澳洲留学期间所有费用作保证金;而申请研究式课程的仍
可获得574类签证的优待。
对比原政策:授课式硕士申请人只需要提供1年的费用作担保金即可。
5. 申请573签证但先读不短于1年的预科课程的学生,IELTS成绩只需有平均5.5即可。
对比原政策:原签证最低要求是雅思6分。
6. 学生如果完成11年级课程,雅思5.5分, 可申请不少于一年的大学预科加本科课程,获得573签证。所以,中国的高二学生即可
申请到澳洲读大学,提前获得大学文凭。
7. 自2004年4月1日起,年满16周岁的学生,学习高中课程,申请学生签证时需提供雅思成绩,但有特定的免考雅思的条款。
免试条件是:1)学生初中毕业英文成绩达75% 或以上;2)学生通过由澳洲学校提名的、经移民局批准的代理机构提交签证申请。
启德教育即是首批获得该“雅思豁免权”的机构。
8. 放宽读高中学生的年龄。